試用期過長怎么辦
試用期過長但如果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仍然是合法的。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時間為一年一下三個月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過長怎么辦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