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是不能設置違約金的,所以是百分之幾是不存在的,在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具體數(shù)目要依照公司的損失進行判斷,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主要體現(xiàn)在簽訂主體、承擔的勞動風險、法律干預程度等多方面。
一、勞務合同違約金是百分之幾
勞務合同不能約定違約金,所以也就不存在違約金是百分之幾。勞動合同中只有兩處可以約定違約金:
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
2.在競業(yè)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yè)限制經(jīng)濟補償?shù)娜丁?br>
二、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
1.主體不同。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
2.雙方當事人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之間具有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系;勞務合同的雙方之間的地位自始至終是平等的。
3.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風險責任自行承擔。
4.法律干預程度不同。因勞動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工資,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了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等;而勞務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務費,主要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價格及支付方式等,國家法律不過分干預。
三、勞務合同的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
3.內容的任意性。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