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盜竊罪的量刑是如何規(guī)定的
對盜竊罪的累犯的量刑規(guī)定是,應從重處罰,即盜竊數額較大的,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范圍內從重處罰;數額巨大的,則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范圍內從重處罰。累犯盜竊罪的量刑是如何規(guī)定的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