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遞賠償的標準
快遞賠償的標準是:快遞有保值的,全部損毀按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按保價額與快遞價值的比例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快遞無保值的,最多按三倍郵費價格賠償。
二、快遞賠償的標準的法律依據
《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yè)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guī)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yè)應當在營業(yè)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guī)定。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限制賠償責任。
三、快遞賠償程序
1.索賠申告。寄件人在超出快遞服務組織承諾的服務時限、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賠期限內,可以依據索賠因素向快遞服務組織提出索賠申告??爝f服務組織應提供索賠申告單給寄件人,寄件人填寫后遞交給快遞服務組織。
2.索賠受理??爝f服務組織應在收到寄件人的索賠申告單24小時內答復寄件人,并告知寄件人索賠處理時限。
3.索賠處理時限。索賠處理時限指從快遞服務組織就索賠申告答復寄件人開始,到快遞服務組織提出賠償方案的時間間隔。
4.賠金支付。快遞服務組織與寄件人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后,應在7個日歷天內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賠金。
5.索賠爭議的解決。寄件人與快遞服務組織就是否賠償、賠償金額或賠金支付等問題可先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選擇投訴、申訴、仲裁、起訴等方式,如選擇仲裁,應在收寄時約定仲裁地點和仲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