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時候針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往往都會對違約金進行約定,那么你知道合同規(guī)定違約金賠償金額是多少?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規(guī)定違約金賠償金額是多少
(一)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三)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合同約定30%的違約金合法嗎
屬于合法的;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三、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房租屬于違約嗎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賃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出租人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租賃房屋時,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要按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合同規(guī)定違約金賠償金額是多少的相關知識,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