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望權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不直接撫養(yǎng)方的探望行為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所以直接撫養(yǎng)方可以中止對方探望。具體行為會有:探望人有不能探望的傳染性疾病的;探望人有不良的生活習慣給未成年子女造成傷害的;探望行為對未成年子女身體有傷害的;探望行為對未成年子女心理有傷害的;探望行為給未成年子女造成困擾的。中止探望權的原因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xié)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