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消滅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guī)定,撤銷權消滅主要有兩種情況:1、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具體事由包括: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等。撤銷權消滅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