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二級多久能開庭
輕傷害二級一般三個月后就能開庭。在刑事訴訟中,開庭前應當經過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情況下,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于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輕傷害二級多久能開庭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