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效力有四種,分別是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確認合同效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一、合同的效力有幾種
合同的效力有四種。
1.有效合同。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確認無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謂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guī)定,因此其發(fā)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
4.可撤銷的合同??沙蜂N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是出于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可予以撤銷的合同。
二、確認合同效力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合同效力確認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超過三年的,法律不予保護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權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解除合同法律效力的規(guī)定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3.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