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起算時間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股權轉讓糾紛包括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的糾紛。
一、股份轉讓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股股份轉讓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當事人之間產生了股權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權在轉讓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的總稱,包括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糾紛,以及股東與非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糾紛。
二、股權轉讓的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xiàn)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xiàn)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后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股權轉讓完成后,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并新加入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fā)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三、股權轉讓流程
股權轉讓流程:首先與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然后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xié)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審計報告等文件,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