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澆混凝土結構施工縫的位置怎樣確定?繼續(xù)澆筑時施工縫應如何處理?
(一)施工縫的位置:施工縫原則上宜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具體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柱:施工縫宜設在基礎頂面或吊車梁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以及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2.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施工縫設置在底板以下20~30mm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在梁托下部。
3.單向板:施工縫宜設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方向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蓋:混凝土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施工縫應設置在次梁跨中的1/3跨長范圍內。
5.墻:施工縫留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長范圍內。
6.雙向板、大體積砼:按設計要求留置。
7.設備基礎:在地腳螺栓范圍內的水平施工縫,必須低于地腳螺栓底端,與地腳螺栓底端的距離應大于150mm。當地腳螺栓直徑小于30mm時,水平施工縫可留置在不小于地腳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總長度3/4處;垂直施工縫與地腳螺栓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50mm,且不得小于螺栓直徑的5倍。
8.承受動力作用的設備基礎:不應留置施工縫。當必須留置時,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
此外,施工縫所形成的截面應與結構所產生的軸向力相垂直,以發(fā)揮混凝土傳遞壓力好的特性。故柱與梁的施工縫表面應垂直于構件的軸線,板與墻的施工縫表面應垂直于構件的軸線,板與墻的施工縫應與其表面垂直,不得留斜縫。
(二)施工縫的處理方法:施工縫混凝土表面應鑿毛,在繼續(xù)澆筑混凝土前,應用水沖洗干凈,濕潤后表面上抹10~15mm厚與混凝土內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