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小孩怎么判?
離婚小孩的撫養(yǎng)權判法如下:一般按照父母雙方的協商方案予以裁判,協商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裁判。一般來說,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可以隨父親生活。離婚小孩怎么判?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