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仲裁失敗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勞動仲裁失敗的處理方法:
當事人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仲裁的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圍,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二、勞動仲裁失敗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shù)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的復印件;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近三個月內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3.受委托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件的復印件。
4.證明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或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存在的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5.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送達回證、不予受理通知書等證明勞動法律關系已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先行處理的材料。
6.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其他材料。
三、勞動仲裁有法律效力嗎
勞動仲裁有法律效力。當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采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并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勞動監(jiān)察屬于行政執(zhí)法,在勞動監(jiān)察過程中,勞動監(jiān)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