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開庭程序怎么進行?
在離婚訴訟中,開庭程序會這樣進行:宣布法官到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開庭、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雙方舉證并質證、互相辯論、最后陳述意見、定期或當庭宣判。離婚訴訟開庭程序怎么進行?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四)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第一百四十五條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