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恐嚇他人的處理一般會被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處罰。涉及或侵犯到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機關(guān)進行認定并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一、威脅恐嚇他人如何處理
威脅恐嚇他人的處理:會處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處罰。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fù)的;
5.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被威脅恐嚇可以要求賠償嗎
受到恐嚇威脅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精神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但無論是否構(gòu)成犯罪,造成后果,行為人都應(yīng)承擔相應(yīng)的民事責任。被害人要以要求賠禮道歉;并要求對造成的損失(如醫(yī)療費或者誤工費等)予以賠償;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三、威脅恐嚇罪的構(gòu)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安寧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嚇的自由。
2.本罪的行為客體是單個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為是恐嚇,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chǎn)等事通知他人,使其產(chǎn)生畏懼。加害內(nèi)容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chǎn)等事項為限。行為人只要客觀上將加害內(nèi)容通知他人即為已足,不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真有實現(xiàn)加害的意圖。行為人所通知的惡害必須為行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觀上,一般人均認為足以造成危害。
4.恐嚇行為必須以直接或確定的間接方式,不包括不確定的間接方式。所謂確定的間接,是指行為人雖不直接恐嚇被害人,但將恐嚇事實告知特定人,并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謂不確定的間接則指行為人只對不特定的人揚言恐嚇事實,并未明示任何人將恐嚇事實轉(zhuǎn)告被害人。
5.行為人的恐嚇行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即可構(gòu)成本罪,而無需行為人所恐嚇的事項成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