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稅費明細
買賣房屋的稅費包括20%的個人所得稅,0.1%的印花稅,5.55%的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房屋買賣稅費明細的法律依據(jù)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契稅?!秱€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jīng)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