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暴力能離婚嗎?
精神病暴力是能離婚的。因為我國法律規(guī)定,婚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包括精神暴力和行為暴力),可視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離婚,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的,法院應判決準予離婚。精神病暴力能離婚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