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拘役條件有哪些
判處拘役的條件包括: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險性較小,只需要以短期關押就可以達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犯罪行為的客觀危害程度較輕,只需要處以短期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相關拘役條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zhí)行。在執(zhí)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fā)給報酬。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