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怎么處罰
我國行政機關(guān)對于賣淫行為的處罰,是由公安機關(guān)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賣淫怎么處罰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guān)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diào)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guān)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