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終審判決不服申請抗訴申請書范文應當寫明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原審確定性質不當、違反了法定程序等。終審判決后兩年內是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并且從履行期間的最后一天開始起算。
一、對終審判決不服申請抗訴申請書范文
對終審判決不服申請抗訴申請書范文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在上訴請求中要首先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3.原審確定性質不當;
4.適用實體法不當;
5.違反了法定程序。
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裁定不服提出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同時要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二、終審判決后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
終審判決后的二年內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guī)定分期履行的,從規(guī)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申請執(zhí)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zhí)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guī)定。
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guī)定分期履行的,從規(guī)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未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終審判決書生效時間
終審判決書生效時間是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的時候。民事一審判決書上訴期間是15天,因此一審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是在上訴期過了之后,也就是判決的15天以后生效。行政一審判決書,收到判決書15日如不上訴,自動生效。刑事一審判決書,收到判決書10日內如不上訴,自動生效。二審判決,二審終審制度不會上訴,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審判決書在送達時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