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是所有類型的遺囑里面最強的,遺囑人有可能后來遇到情況想要改意思。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公證過的遺囑可以變更嗎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公證過的遺囑可以變更嗎
公證的遺囑也是可以撤銷變更的。但是公證遺囑不得被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撤銷或變更,但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銷。最早立的公證遺囑可以被后立的公證遺囑撤銷或變更。
二、如何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公證程序規(guī)則》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但能證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復查的期限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2、復查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載明申請人認為公證書存在的錯誤及其理由,提出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的具體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公證遺囑撤銷需要遺囑的訂立人通過立新的公證遺囑的方式進行撤銷或者向公證處申請撤銷原公證遺囑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原所立的是公證遺囑,在撤銷時,仍需要原公證機關辦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均不得撤銷原公證遺囑。
三、公證遺囑需要注意的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后,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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