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責令交出土地通知應如何應對
當事人收到責令交出土地的通知后,應先確認做出該通知的主體和通知的內容是否合法,可以就負責拆遷的行政機關所進行的違法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違法行政機關對所遭受的損失進行損害賠償。收到責令交出土地通知應如何應對的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強制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人民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中有違法行為或者擴大強制執(zhí)行范圍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