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征地補償糾紛怎么處理
處理農村征地補償糾紛的手段是:可以先到當地鄉(xiāng)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請求解決;鄉(xiāng)鎮(zhèn)不受理的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申請,受理機關對受理的糾紛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農村征地補償糾紛怎么處理的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